校园基本建设处是学校负责基本建设和维修工程的职能机构。其主要工作职责是:
一、根据学校总体规划,编制学校基建规划和年度基建投资计划,办理委托勘察和委托设计工作。
二、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、规划、消防、市政、人防、环保和节能等报批工作。
三、依据工程项目立项计划,做好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及概算工作。负责审查设计单位限额设计方案的经济合理性。
四、负责基建项目的招标及相关工作。
1.负责招标工程标底的编制及保密工作。
2.负责招标工程的答疑。
3.参与招标工程的评定标工作。
4.负责招标文件、施工合同及分包合同的起草、编制。
五、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。
1.负责建设场地三通一平工作。
2.协助工程项目的中标和管理单位做好工程地质勘察、设计、监理及施工招标工作。
3.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工程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,认真对施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技术与质量的管理和监督。
4.负责工程项目材料、设备质量的验收。
5.负责在建工程进度控制,做好各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,保证工程项目按期竣工交付使用。
6.负责组织竣工工程的验收工作。
7.负责组织项目配套工程的实施,如各种水电气管线、绿化、道路等。
8.负责组织工程交付使用后国家规定期限内的保修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校大修工程的立项、报审和实施管理工作。负责全校维修项目的审查、汇总及报批工作。负责选定维修项目的施工队伍,并代表学校进行合同签订工作;负责维修项目的质量监督、工程进度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,负责维修改造工程的预(结)算编制及审核工作。
七、负责基建项目的投资控制工作。
1.做好工程造价控制工作,充分发挥投资效益。
2.负责基建项目各类合同的签订工作。
3.负责基建项目设计和施工管理,严格控制工程变更。
4.负责材料、设备的招标和价格的审核。
5.负责基建项目结算资料的收集和送审准备工作。
八、在建工程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作
1.负责工程进度款审核工作。
2.负责对工程洽商变更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、索赔费用等进行审核。
3.协助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对变更部分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的现场勘验,并参与工程验收。
4.参与材料、半成品和设备的考察调研、市场询价、认价及招标采购工作。
九、负责审核有关单位报送的工程结(决)算,编制竣工工程结(决)算审核报告。
十、负责基建统计、基建档案资料的归集工作,负责工程技术文件、资料、图纸、照片、批件等收集整理、归档工作,负责建立安徽理工大学工程造价基础资料(标底、预算、结算、材料价格、技术经济指标等)信息库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。